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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学年优秀典型寝室及“十佳楼长”、“五十佳层长”、“百佳寝室长”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年04月29日 00:00  点击:[]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寝室建设成果,深入挖掘寝室内各类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热情,弘扬学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力量,继续发挥寝室的育人阵地作用,在书院形成“学业争先、行为争范”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2014学年优秀典型寝室及“十佳楼长”、“五十佳层长”、“百佳寝室长”等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学校所有学生寝室和寝室长、楼层长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所在寝室内务卫生情况良好,在学年校级内务卫生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

2.所在寝室遵守公寓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纪违规记录;

3.所在寝室整体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无旷课、逃课记录;

4.所在寝室精神风貌良好,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相处和谐;

5.所在寝室在幢区中有一定影响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2013学年已获奖寝室,在本次评选中将不予参加同类型寝室评比,可参加其他类型评比(本学年某一方面新增为寝室全体成员均符合条件的可再次参评)。

(二)具体类型和条件:

1.党员示范寝室:寝室成员半数以上为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余成员均为入党积极分子;

2.考研榜样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参加考研且寝室成员半数以上超过国家线成绩;

3.外语优秀寝室:寝室全体成员通过英语6级考试(非英语专业)或者寝室全体成员在英语6级考试或专业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英语专业);

4.奖学金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在大学期间均获得过综合奖学金或寝室全体成员在学年内均获得单项及以上奖学金;

5.科研竞赛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在大学期间曾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且寝室成员半数以上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励或科研立项;

6.考级考证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在大学期间均考取各类从业资格、专业等级等相关证书;

7.公益服务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均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献血、义工、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并有突出事迹;

8.内务标杆寝室:寝室在学年校级内务卫生检查中有4次及以上成绩为优秀;

9.优秀干部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在大学期间均担任过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且半数以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10.文明寝室:寝室在学年校级内务卫生检查中有3次及以上成绩为优秀,且在科研竞赛、考级考证、公益服务等某个方面表现优秀,有突出事迹;

11.楼长、层长、寝室长:工作中有较强的责任心,踏实勤奋,开拓进取,在所在岗位上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典型寝室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寝室自行向书院辅导员递交优秀典型寝室申报表(可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书院自管会成立并邀请相关学院辅导员、部分书院同学共同组成评选小组,负责审核、核实有关情况,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和初选,将符合条件的寝室(不限数量)及最优寝室(每种类型各一间)在书院公示(三天)后上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最优寝室需另附寝室事迹介绍、成员介绍、寝室合照、相关事迹照片等图文材料。

(二)楼长、层长、寝室长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行向书院辅导员递交申报表(可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由书院辅导员根据其工作开展和同学反馈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提交书院评选小组进行评审,将推选人选在书院公示(三天),再上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邀请各书院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书院推选名单,择优评选出部分优秀典型寝室、优秀楼长、层长和寝室长,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4月30日—5月11日;

(二)检查、审核、评审时间:5月12日—5月18日;

(三)发文表彰时间:6月初。

附件:1.学生公寓优秀典型寝室申报表;

2.学生公寓十佳楼长、五十佳层长、百佳寝室长申报表

校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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