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学年“文明寝室”、“党员模范寝室”、“学风优秀寝室”、“内务卫生示范寝室”及“十佳楼长”、“五十佳层长”、“百佳寝室长”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年05月02日 00:00  点击:[]

关于开展2012学年“文明寝室”、“党员模范寝室”、“学风优秀寝室”、“内务卫生示范寝室”及“十佳楼长”、“五十佳层长”、“百佳寝室长”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加强寝室文明建设,激发广大同学的学习热情,发挥学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寝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寝室这一教育阵地的重要育人作用,现决定开展“文明寝室”、“党员模范寝室”、“学风优秀寝室”、“内务卫生示范寝室”及“十佳楼长”、“五十佳层长”、“百佳寝室长”等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学校所有学生寝室和寝室长、楼层长。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寝室:寝室成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强,无被骗、被盗等情况,能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活动;内务卫生成绩优秀,并能注意日常保洁;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学习氛围浓厚,同学之间互帮互助,整体学习成绩优秀,或在学科竞赛、考研等各类学习活动表现突出;精神风貌很好,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相处和谐;

(二)党员模范寝室:党员在寝室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创建“文明寝室”中效果明显,或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

(三)学风优秀寝室:寝室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氛围浓厚,无缺旷课、不及格、作弊现象;均能获得奖学金,通过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10级除外),有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等获奖的优先;

(四)内务卫生示范寝室:学年中内务卫生检查成绩75%及以上次为优秀,且无不合格情况,能注意日常保洁;如有美化(要求简约、大方、雅致)的可优先;

(五)楼长、层长、寝室长: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踏实勤奋,开拓进取,在所在岗位上取得较大成绩;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无不及格、重修课程,未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三、评选程序:

(一)文明寝室、党员模范寝室、学风优秀寝室、内务卫生示范寝室的申报程序是:符合条件的寝室自行向幢区公寓辅导员递交优秀寝室申报表(可到“学生公寓在线”表格下载栏下载)或由公寓辅导员直接推荐,公寓辅导员根据既往检查记录进行审核,与学院核实有关情况,邀请学院辅导员联合成立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汇总进一步筛选后在幢区公示(三天),再上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二)楼长、层长、寝室长的申报程序是: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行向幢区公寓辅导员递交申报表(可到“学生公寓在线”表格下载栏下载),由公寓辅导员根据其工作开展和同学反馈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初步人选,提交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将拟定人选在幢区公示(三天),再上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4月28日—5月12日;

(二)检查、审核、评审时间:5月12日—5月20日;

(三)发文表彰时间:6月初。

对被评为文明寝室、党员模范寝室、学风优秀寝室、内务卫生示范寝室等优秀寝室的先进集体及楼层、寝室先进个人进行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附件:

1.学生公寓优秀寝室申报表;

2.学生公寓十佳楼长、五十佳层长、百佳寝室长申报表

校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表格下载.doc

上一条:关于举办“丹青耀眼 翰墨飘香”第二届书院杯书画大赛(论语篇)的征稿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 “我为书院献一计”书院建设建议、活动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
[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