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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公寓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05日 00:00  点击:[]

根据学校安排,今年寒假假期为2012年1月12日至2月17日,学校要求学生于115日前离校(除二专业学习、实习、外省因返程车票原因需延时住宿和寒假留校住宿学生外),于21819返校报到。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则上学生应于115前离校,115开始将对无人寝室封门

学生在离校时,务必关(锁)好门窗(包括阳台门),切断电源、水源;同时,整理内务卫生,做到文明离校。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将就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

学生在离校时,务必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电脑等),尽量将贵重物品携带回家。因路途遥远携带不便的,尽量委托市区同学代为保管。

2学生在留校住宿期间,应遵守《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离校的同学应及时把寝室内违规电器带走,如:热得快、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磁炉等。

3留校住宿学生112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办理《住宿证》。参加二专业学习、实习、以及外省因返程车票原因需延时住宿的学生可凭车票或者学院证明到公寓办值班老师那登记住宿。

以上手续具体办理地点:南山校区学生在南山公寓办办理。

4115起,所有住宿学生都必须凭证明或《住宿证》在学生公寓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并入住自己或统一安排的寝室,不服从相关管理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其他学生无特殊情况(需经公寓办值班老师同意)均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5、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将安排好值班老师,全力做好公寓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请学生给予配合与支持。

祝全体同学寒假愉快,万事如意!

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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