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寝室建设成果,深入挖掘寝室内各类典型事迹,激发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热情,弘扬学生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力量,有效发挥寝室的育人阵地作用,在书院形成“学业争先、行为争范”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2017学年优秀典型寝室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校本部所有全日制学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寝室卫生纪律情况良好,寝室内务无不合格记录;
2.寝室成员遵守公寓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纪违规记录;
3.寝室整体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无旷课、逃课记录;
4.寝室成员精神风貌良好,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相处和谐;
5.寝室在幢区中有一定影响力,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具体类型和要求:
1.党员示范寝室:寝室成员半数以上为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余成员均为入党积极分子;
2.考研榜样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参加考研且寝室成员半数以上超过国家线成绩;
3.奖学金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在大学期间均获得过综合奖学金或寝室全体成员在学年内均获得单项及以上奖学金;
4.科研竞赛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在大学期间曾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且寝室成员半数以上获得校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励或科研立项;
5.考级考证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在大学期间均考取各类从业资格、专业等级等相关证书;
6.公益服务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均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献血、义工、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并有突出事迹;
7.优秀干部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在大学期间均担任过院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且半数以上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8.创新创业寝室:寝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获得过创新创业类荣誉。
三、评选程序
优秀典型寝室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寝室自行向书院辅导员递交优秀典型寝室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书院院务委员会组成评选小组,负责审核有关情况,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筛选和初选,将符合条件的寝室在书院公示三天后上报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书院管理办公室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书院推选名单,择优评选出部分优秀典型寝室,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报、书院评审、公示:4月20日—4月28日;
(二)学校审核、评审、公示时间:4月29日—5月7日;
(三)发文表彰时间:5月下旬。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优秀典型寝室申报表
2.绍兴文理学院优秀典型寝室汇总表
校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绍兴文理学院优秀典型寝室申报表
学工部(处)制表
书 院
寝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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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 幢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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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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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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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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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 室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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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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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陈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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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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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院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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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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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院
管 理
办公室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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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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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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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于2018年4月28日前交所在书院辅导员
附件2:
绍兴文理学院优秀典型寝室汇总表
书院(盖章): 制表:校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