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学期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绍学工〔2021〕9号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寝室的卫生、纪律建设,根据省教工委﹝2016﹞3号《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和绍学院发〔2016〕41号《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开展新学期学生“文明寝室”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学生寝室卫生、纪律检查机制为基础,以学生良好行为习惯、文明意识养成和劳动能力培养为重点,实现无“脏、乱、差”寝室、无“违禁电器”寝室、无“烟”寝室,做到寝室卫生、环境整洁、文明有序、平安尚学的目标。
二、开展时间
3月15日——4月15日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各学院要以文件通知、动员发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到每一位师生,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明确寝室长的工作职责和权益,发挥寝室长在文明寝室建设中的作用。
各书院要通过制度宣讲、标语上墙、微信和视频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寝室创建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每个寝室做到“寝室文明公约”、文明寝室评比标准、寝室成员值日安排上墙。
(二)做好检查、反馈、整改工作
1.日常检查
书院每日督查制: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制定内务卫生值日表,督促寝室成员做好内务卫生、遵守纪律要求,实行每日自查;书院每日对每个寝室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书院每日抽查制:每周不固定时间,对寝室进行抽查,结合每日督查结果,形成每周寝室卫生纪律考核评定,纳入该寝室卫生纪律档案、学生个人日常表现档案。书院每日抽查寝室数不少于总数的20%。
学校每月督查制:学工部组织力量在本活动周期内,对全校寝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学院公寓工作相关考核。
检查中发现使用违禁电器、寝室内抽烟及有其他妨害公共安全行为等情况的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2.通报整改
书院及时录入每日检查结果,通过公寓管理系统实时反馈至该寝室和所属学院,及时配合学院对其进行督促整改。
书院每周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寝室卫生纪律情况通报,定时通报学院。学院要做好“脏、乱、差”寝室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合理运用奖惩抓手,解决文明寝室建设推进过程中难点问题。
3.考核评比
学生:检查结果、创优和整改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作为德育考核的主要依据。寝室内务卫生、纪律表现,将直接作为与学生推优入党、评奖评优、在校表现鉴定的重要依据,对多次查检不合格、整改不力,日常违纪屡教不改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推优评优。
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寝室、班级的卫生纪律成绩,作为评选各级“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重要参考。
学院、书院:根据年度各书院寝室平均优秀率、不合格率等指标结果,纳入各书院、各学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中。
四、工作要求
(一)此项工作是学校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书院制建设的基础工作,各二级学院、各书院务必高度重视,落到实处。
(二)要充分发挥“双院协同”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落实中层干部、班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骨干的网格化管理模式,鼓励更多的干部教师深入学生寝室,主动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整改不力、经常违纪的寝室和个人,要研究对策,注重方法,提升成效。
(三)应将此次专项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学生文明修身教育和劳动教育,确保每个寝室、每个学生参与活动,促进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寝室卫生纪律检查标准》、《绍兴文理学院寝室违禁电器参考名目》
校学生工作部(处)
二○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寝室卫生纪律检查标准
指标 |
要求标准 |
卫生情况 |
门口 |
1.无垃圾堆放,无污渍 |
2.无纸篓等清卫用具随意放置 |
门窗 |
3.门面内无污迹、广告纸(招贴画除外) |
4.门框无积尘,无明显破损 |
5.外窗台内无积尘,玻璃干净 |
室内地面 |
6.无明显污渍、无果壳纸屑 |
7.无网线、电线乱布 |
8.垃圾篓外无垃圾(袋)堆放,做到垃圾分类 |
9.清卫用具摆放整齐 |
床铺 |
10.床上被子折叠,床铺整理干净 |
11.床帷打开、衣物不乱挂等情况 |
12.无插线板挂在床上的情况 |
书桌 |
13.桌面、书架无积尘、物品无摆放不整齐 |
14.椅子摆放整齐、无衣物乱搭 |
物品 |
15.鞋子等生活用品无摆放不整齐 |
16.行李箱等大件物品摆放整齐 |
卫生间 |
17.洗漱盆内、台面、镜面干净,无污垢 |
18.洗漱用品、毛巾等无摆放不整齐 |
19.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 |
20.蹲坑干净,无异味、污渍 |
墙壁 |
21.无蜘蛛网 |
22.无明显污迹 |
阳台 |
23.无垃圾、污渍,物品堆放整齐 |
纪律与 规范 |
24.按规定张贴寝室值日表、寝室文明公约、床号 |
25.学习期间无打电脑游戏、打牌等现象 |
26.学习期间无睡懒觉现象 |
★27.无吸烟现象,无烟蒂、烟盒 |
★28.无使用违禁电器现象 |
★29.无寝室里养宠物现象 |
★30.无其他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绍兴文理学院寝室违禁电器参考名目
类别 |
名称备注 |
大功率电器 |
一般将直接使用220伏交流电、大于800W的用电器称为大功率电器。 |
伪劣电器 |
根据《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注明3C认证标志的室内电器类产品。 |
其他 |
涉及加热、蒸煮、产生明火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主要包括:电饭锅、电炉子、电吹风、电热棒(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暖气、空调扇、蒸蛋器、电水壶、烫发器、电热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