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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年“爱心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21-04-19 10:20

    各二级学院:

    为鼓励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爱心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0学年认定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学生资助对象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评选

    二、奖励名额

    (一)一等奖:各二级学院最多可推荐1-2(1000人以上可推荐2名,1000人以下推荐1名)优秀学生,由学校择优评选出10位获奖者。

    (二)二等奖: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评定对象情况自行决定。

    三、奖励金额

    (一)一等奖奖励金额:1500元/人。

    (二)二等奖奖励金额:根据校友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践诺金额,学校按照1:1的政策进行配套(具体见附件);原则上每位获奖学生奖金不低于300元。

    二、评定条件:

    (一)思想上积极上进,同学反映较好;

    (二)能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行为;

    (三)学习刻苦,成绩有明显进步,2020无不及格课程(包括考查课程);

    (四)能积极认真地参加公益活动;

    (五)有科研成果或有突出表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评定程序:

    (一)421日前,学生在学工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4月23日前,班主任审核→4月28日前评奖管理员审核、公示班主任、评奖管理员审核后即为学院同意,不再提交纸质版材料。评奖工作要坚持原则,宁缺毋滥,不搞平均主义。

    (二)530日前,校学生工作部(处)进行名单确认、组织一等奖评审审核公示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学院成立“爱心奖学金”评定小组;

    爱心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应结合学生2020综合表现,具体工作由学院评定小组负责;

    (三)评选工作要求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做到客观公正、宁缺毋滥;

    (四)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2(1000人以上可推荐2名,1000人以下推荐1名)特别优秀的学生参与学校一等奖评选,要求附1500-2000字的事迹材料严格按照附件2模板填写,以本人姓名命名,并上传至学工管理系统

    附件12020年“爱心奖学金”评定金额表

    附件2:2020年“爱心奖学金”一等奖申请者事迹材料(模板)

           

    校学生工作部(处)    

    2021416日  

     

    版权所有: 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学工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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