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评选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奋发成才,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规定,决定公开评选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度“十佳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选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评选的校园民主氛围,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成为榜样”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评选时间
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10日
三、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获得综合一等奖学金的学生。
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包含研究生、本专科生)。
四、评选安排
(一)2021年度“十佳大学生”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申报,11月21日前,学生本人在学工系统中提出申请,根据要求依次填写奖学金、学科竞赛、课题立项、论文发表、4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等,并上传附件总结材料,经学院审核公示,推荐上报。
(三)11月28日前,学校“十佳大学生”评审小组根据申报学生情况进行评议、投票确定10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四)12月10日前,校党委学工部对10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公示3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评选结果。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发文表彰,授予“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每人奖励3000元。
(二)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让更多同学参与评比。
(二)评选工作必须程序规范,严格标准,尤其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真实性,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三)学校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1839),接受同学的咨询和投诉。
附件:1.学工系统十佳大学生模块操作手册(学生)
2.学工系统十佳大学生模块操作手册(班主任)
3.学工系统十佳大学生模块操作手册(评奖管理员)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