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校风学风,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在2020届毕业生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2020届毕业生(元培学院单独发文评选)。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的15%推荐,优秀学生干部按毕业生总数的5%推荐。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2.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本科生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专科及艺术、体育类本科生达到三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英语专业学生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及格及以上水平,日语专业学生达到日语四级及格及以上水平);计算机能力达到相应等级要求;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
3.本科生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升本及专科、高职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专指校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省(市)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省(市)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
4.在“挑战杯”、“互联网+”等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国家级为三等奖及以上,团队获奖者取前三名)、校卓越奖学金获得者等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占名额直接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曾担任过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师生满意度较高。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高威信,德育测评至少获四次优秀,无不合格记录,无纪律处分记录。
3.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2/3位;达到《大学生体质测试健康标准》;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优秀干部奖或校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
4.凡获全国、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在符合毕业条件的情况下,可不占名额直接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10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荐2020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为期三天。
(二)11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候选人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表格请自行打印,A3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在汇总后将附件2、3、4、5交校学工部(处)(南山校区综合楼B0107-2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附件2、3电子版发至邮箱renjun@usx.edu.cn)。
(三)11月6日前,校学工部(处)汇总并公示三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四)11月15日前,对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进行确认,并发给由校长签名的就业推荐书。
(五)由于师范生正在教育实习,相应的评选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六)2020年4月,学校发文表彰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六、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二)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学工部(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
(三)评选工作必须按照条件及程序严格评审,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质量。
(四)学校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2020、88348928),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投诉。
七、奖励办法
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同时获得具有“校长推荐资格”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附件:1.各二级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
2.绍兴文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绍兴文理学院2020届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绍兴文理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绍兴文理学院2020届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1
各二级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
| 序号
|
学 院
|
2020年
毕业人数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 人数
|
人数
|
| 1
|
人文学院
|
208
|
31
|
10
|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4
|
5
|
2
|
| 3
|
外国语学院
|
160
|
24
|
8
|
| 4
|
数理信息学院
|
261
|
39
|
13
|
| 5
|
生命科学学院
|
174
|
26
|
9
|
| 6
|
化学化工学院
|
197
|
30
|
10
|
| 7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329
|
49
|
16
|
| 8
|
土木工程学院
|
184
|
28
|
9
|
| 9
|
纺织服装学院
|
185
|
28
|
9
|
| 10
|
商学院
|
479
|
72
|
24
|
| 11
|
医学院
|
318
|
48
|
16
|
| 12
|
艺术学院
|
218
|
33
|
11
|
| 13
|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
80
|
12
|
4
|
| 14
|
教师教育学院
|
288
|
43
|
14
|
| 15
|
上虞分院
|
704
|
106
|
35
|
| 16
|
绍兴艺术学校(教学点)
|
52
|
8
|
3
|
| 合 计
|
3871
|
582
|
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