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十佳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绍兴文理学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绍学院党委〔2016〕5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和激励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绍兴文理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2021〕2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及“十佳班主任”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评选对象
全校班主任
二、考核工作要求
班主任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按照《绍兴文理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要求的相关职责,采取学生测评和学院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0%。
班主任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在综合学生测评和学院考评的基础上,于11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章利成,联系电话:88341839,办公地点:行政楼西228室)。
三、校“十佳班主任”的评选与推荐
学校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班主任,授予绍兴文理学院“十佳班主任”荣誉称号,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学生评价好,满意度高。
2.熟悉所带专业的培养方案,能够主动对学生的学业进行有效指导。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成才目标;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学习,加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训练;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平时能经常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班主任工作成效明显。
3.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全面关注本班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积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第二课堂教育,能经常深入书院与寝室,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文明寝室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
4.认真抓好班级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做好学生骨干培养,指导班委会工作并取得集体荣誉;班级学风良好,班级成员能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所带班级学年内无任何重大违纪或安全责任事故;所带班级在卫生纪律检查中优秀率不得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6.工作认真,有奉献精神,在班主任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推荐与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推荐1人作为候选人参加校“十佳班主任”评选,学生人数超过1500人的学院可以推荐2人,候选人填写相关材料(参见附件3。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叙述,客观真实,事迹感人,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同时提供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学工部(联系人:章利成,联系电话:88341839,办公地点:行政楼西228室)。
2.公开评选。“十佳班主任”的评选将采取学生测评、专家评审的方式,分别按照60%、40%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审。
(1)学生测评。候选人所在班级全体学生参与测评。
(2)专家评审。学校将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评审。
3.公示表彰。学校根据师生测评、专家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确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班主任的学年工作考核与评优推荐工作是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班主任工作考核与推荐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进民主评议程序,要多方听取意见。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2.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汇总表
3.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十佳班主任”推荐表
4.绍兴文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