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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关于表彰2018-2019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9-11-05 08:52
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有关规定,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学校批准,决定对2018-2019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奋发向上,在新的学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绍兴文理学院
201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