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七届“土木奖学金”的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相关部处:
为表彰和奖励我校在土木工程类专业取得突出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倡导崇尚学术、奋发进取的校风和学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土木奖学金”章程》(绍学院发〔2014〕22号),决定评选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土木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注册的土木工程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元培学院)。
二、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7人,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三)在土木工程学科或专业领域有比较突出的学业成绩和研究潜力,包括:学业突出,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研究能力,并且得到老师和同学的普遍好评;发表优秀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参加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获得其他标志性成果或殊荣等。
(四)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本校并录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四、评奖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提名推荐:5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土木工程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或班级组织推荐。学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土木奖学金”申报表》,表格填至“班主任意见”栏。
(二)资格认定:6月5日前,土木工程学院成立由7-9名教授(博士)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和由各班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评审团对申报同学的条件和学术水平或成果进行评价,投票评选,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土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将附件1、2及3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b@usx.edu.cn,纸质材料及获奖材料复印件交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发展服务中心(行政楼336室)。
(三)学校评审:6月10日前由学校“土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土木工程学院专家评审组和学生评审团的投票结果对候选人进行审定,确定获奖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三天。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告奖学金设立人予以确认。
(五)举行“土木奖学金”颁奖仪式,具体时间择期另定。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二)奖励金额: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1500元。
六、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土木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评选工作的宣传,把“土木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起来,鼓励学生自觉追求卓越,立志成才报国。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评选条件公开、评选过程规范,评选结果公正,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确保“土木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及时、顺利进行。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土木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2.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土木奖学金”申报表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