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度“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绍学院发〔2023〕107号)规定,决定开展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度“十佳大学生”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选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评选的校园民主氛围,形成“学习榜样,争做榜样,成为榜样”的良好风气,积极推进校风学风建设。
二、评选时间
2023年11月22日-12月30日
三、评选条件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 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 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
4.获得2022-2023学年综合一等奖学金(包括符合一等奖评选条件者)或校级以上相当荣誉称号。
四、评选安排
(一)2023年度“十佳大学生”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申报,12月5日前,学生本人在学工系统中提出申请,根据要求依次填写奖学金、学科竞赛、课题立项、论文发表、3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等,并在附件上传证明材料(pdf格式),经学院审核公示,推荐上报。各二级学院至少推荐1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研究生单独评选)。
(三)12月20日前,学校“十佳大学生”评审小组根据申报学生情况进行评议、投票确定10名“十佳大学生”候选人。
(四)12月30日前,学生工作部(处)对10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公示3个工作日,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评选结果。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发文表彰,授予“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每人奖励3000元。
(二)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 动,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作用,真正做到“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评、大学生学。
(二)评选工作必须程序规范,严格标准,尤其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真实性,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三)学校设立评选工作咨询、监督热线(88341839),接受同学的咨询和投诉。
附件:1.学工系统“十佳大学生”模块操作手册(学生)
2.学工系统“十佳大学生”模块操作手册(班主任)
3.学工系统“十佳大学生”模块操作手册(评奖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