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2019-2020学年“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条例、《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绍学院党委〔2016〕7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调动和激励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2020学年校“十佳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至少满两年)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严守师德操行,生活、工作作风严谨,注重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注重第二课堂教育,能经常深入书院与寝室,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在“文明寝室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做好学生骨干培养,指导学生思政工作并取得集体荣誉;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学校、学院、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三)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四)注重理论与科学研究。近三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生工作相关学术论文的;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成果;提交论文及案例并获得奖项的。
三、推荐与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
以学院为单位推荐1-2名、书院共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校“十佳辅导员”评选。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事迹感人,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内,同时提供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于11月10日前交学工部(行政楼332室),电子文本发至xgb@usx.edu.cn。联系人:陈煜雯,联系电话:88342666。
(二)公开评选。“十佳辅导员”的评选采取师生测评、现场评审的方式,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审。
1.师生测评:在候选人所在学院、书院主要工作对象中抽取100名师生代表参与测评。
2.现场评审:学校将举办辅导员职业能力竞赛,由校“十佳辅导员”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
(三)公示表彰。学校根据师生测评、现场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确无异议后发文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