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浙江省高校一流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22〕1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调动和激励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2021〕29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2023学年校“十佳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至少满两年)的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严守师德操行,生活、工作作风严谨,注重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实绩,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注重第二课堂教育,能经常深入书院与寝室,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在“文明寝室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做好学生骨干培养,指导学生思政工作并取得集体荣誉;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学校、学院、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三)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形成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四)注重理论与科学研究。近三年以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生工作相关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研究成果;提交论文及案例并获得奖项。
(五)参加校各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并获奖者优先考虑。
三、推荐与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推荐
以学院为单位推荐候选人参加校“十佳辅导员”评选。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参见附件。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叙述,客观真实,事迹感人,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同时提供5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章利成,联系电话:88341839。
(二)公开评选。“十佳辅导员”的评选采取学生测评、现场评审的方式,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审。
1.学生测评:在候选人所在学院、书院主要工作对象中抽取学生代表参与测评。
2.现场评审:结合辅导员现场述职以及辅导员事迹材料,由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
(三)公示表彰。学校根据学生测评、现场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确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辅导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