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楼层长是同学与学校、同学与辅导员以及同学与同学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校自管会以及院(系)自我管理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较为重要的学生公寓楼层管理工作职能。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楼长工作职责
第二条带领层长和寝室长共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持本楼公共秩序;
第三条积极协调各楼层之间的关系,为层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积极配合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辅导员老师汇报学生公寓情况,向层长传达学校有关公寓楼管理工作的精神;
第五条根据本楼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发展本楼特色。
第六条定期举行本楼层长会议,及时对本楼工作进行总结。
第七条楼长必须每周向公寓辅导员负责汇报本楼一周总体情况。
第八条负责不定期的举办有意义的集体活动。
第九条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辅导员及楼委部作好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章层长工作职责
第一条积极处理好与本层同学之间的关系,并带领本层寝室长共同引导同学养成良好的生
活习惯,维持楼层公共秩序;
第二条具体负责本楼层公共区域和各公寓生活秩序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及时
向辅导员或楼长汇报;
第三条维护公寓区正常的生活休息环境,对于影响学生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四条随时查看楼层公共生活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情况,遇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或楼长汇报;
第五条督促同学和工作人员定时定点的清除垃圾,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寓管理人员;
第六条协助本层人员作好设施报修工作,并及时听取同学们的意见;
第七条对本层外来人员要进行询问并作好记录,有可疑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楼长或管理人员报告;
第八条发现推销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视情况及时报送公寓办或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第九条对于饲养宠物的同学,应劝其将宠物带出宿舍楼;
第十条协助后勤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做好节水、节电的宣传教育工作,争创“节约型寝室” ;不定期走访寝室,及时了解各寝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或楼长反映,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不良风气,
第十一条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楼委部及楼长作好其它有关工作。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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