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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自管会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2013年02月21日 00:00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增强凝聚力与战斗力,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值班学生的思想觉悟及综合素质,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第二章 值班要求

第二条值班时间:星期日—星期五;18:30—21:00(冬令制),19:00—21:30(夏令制)。

第三条值班人员要求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佩带工作证。

第四条值班人员要有组织性、纪律性,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应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由其统一协调,以确保值班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值班时检查办公室用品是否有缺残,对值班时来电、到访咨询等值班情况作好记录,值班完毕填好“值班记录表”,不填“值班记录表”的视为缺勤。

第六条冷静处理突发事件,如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公寓办或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信息的畅通。

第七条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得上网聊天,不得吃零食、玩游戏等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带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办公室,应确保办公室良好的办公氛围。

第八条值班完毕应把办公室打扫干净,确保办公室清洁。离开办公室时,把电灯、电脑、门窗关闭。

第九条值班人员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按值班轮流表安排通知下一组值班人员按时值班,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值班工作纳入自管会成员考核内容。

第三章 值班请假制度

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值班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以缺席处理。

第十二条不可预知的请假可以事后补假,但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生效。

第四章材料管理

第十三条公寓之家的书籍、报刊杂志及其它所有用具不得随意外借或私自带出

第十四条爱护公物,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办公用品,不得随意查阅办公室文件资料。

第五章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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