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管会”)是绍兴文理学院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学生组织,其宗旨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严肃自管会的纪律,加强自管会运作的效率,特制定《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例会制度》。
第二章 例会机制
第二条自管会的会议由自管会部长例会和各部门会议组成。
第三条自管会部长例会隔周定期举行,一般定在单周周二晚上六点(如有变动,将由办公室另行通知)主要由自管会办公室负责人和各部部长通告近期工作动态、组织自管会成员学习有关文件和精神、宣布自管会决议等。
第四条各部门会议由本部部长根据近期工作情况及上级精神自行安排会议时间,不定期举行,原则上应是隔周举行,并与自管会全体会议错开,主要安排和协调本部工作的具体事宜、组织学习等。
第五条会议主要内容: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商讨自管会工作重大事情;听取各部会门负责人工作汇报,沟通信息,总结经验 ;布置工作;组织政治理论学习等。
第三章 例会要求
第六条例会纪律是自管会纪律和制度建设的体现。在自管会干部发言期间,其他成员要保持安静。会议要求认真做好笔记,笔记要求用钢笔或水笔写成,书写工整,记录详细。
第七条一学期内无故不参加各例会两次者,取消本学期的评优资格,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者,从自管会除名。
第八条各部门的会议制度由部长自行制定。部长要及时上交会议记录。
第九条会议开始前,因故不能参加例会的要提前写好请假条,请办公室主任签字后视为有效。
第十条会议时要求与会者遵守会议秩序,并把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振动或关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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