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我的书院我讲解”书院宣讲员队伍和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书院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改革,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认识书院、融入书院、参与书院建设,为今后书院接待来宾到访进行讲解夯实基础,经研究决定,组建书院宣讲员队伍,并对书院宣讲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思维有条理;
4.热爱宣讲工作,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良好的服务意识;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书院辅导员报名,各书院选拔2名学生,于5月12日之前将名单报章利成老师处。
公寓办邀请相关老师对宣讲员进行培训,宣讲员经过考试合格,颁发书院宣讲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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