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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十严禁”

2021年12月16日 09:25  点击:[]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寝室内不准串接接线板,所有接线插头、用电设备必须置于明处,不得将接线板、用电器放置于床铺、衣物中。要合理安放网络设备,有序布置网线,网线、电线不可堆积、裸露。

 

2.严禁动用明火。寝室内禁止以任何形式动用明火,不得存放打火机、火柴等火源。

 

3.严禁吸烟。校园内禁止吸烟、乱扔烟蒂。

 

4.严禁存放危险品。寝室内不准存放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品、危险品,禁止存放大容量充电电池。

 

5.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禁止在阳台堆放杂物、禁止在走廊、楼梯间放置晾衣架、置物架、鞋架等物品,保障各建筑安全出口畅通,保障各单体建筑内,门厅和本楼各层楼梯口处张贴的安全疏散示意图完好。禁止占用消防电源,禁止占用、挪用消防设施及设备。

 

6.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寝室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禁止使用无安全认证标志的用电设备,禁止使用残破、老化用电器,禁止使用座椅加热垫。

 

7.严禁堆放易燃物品。寝室内禁止堆放包装箱、饮料瓶等易燃物品。书籍、衣物、纸张等易燃物品要排放整齐,不得压埋用电器、接线板、网络设备。日常用电器应放置在散热条件良好的可见区域。

 

8.严禁充电设备过载、空载。寝室内做到人走断电,不得在寝室无人状态下对用电设备充电,不得对用电设备进行超时长、超限度充电,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应及时断电关闭。

 

9.严禁进行实验操作。禁止在寝室内使用电烙铁、大容量电池、化学药品等设备物品进行实验操作。

 

10.严禁电动车、电瓶车进入寝室楼。寝室楼内禁止放置各类电动车、电瓶车。不得在寝室楼内为电动车、电瓶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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