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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自管会

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章程

2013年02月21日 00:00  点击:[]

第一章

第一条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会”)是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的领导下,依据本章程,在公寓区内开展工作,进行调查、协调、宣传,实现大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控制、自我完善四位一体,帮助同学在认识社会、他人和自己的基础上设计自己,在管理过程中评价、控制自己,更好地发挥自管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最终达到目标实现的机构组织。

第二条 自管会的宗旨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三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全校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及时传达、宣传学校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布置,贯彻落实学生工作部(处)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各民族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学校事务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第六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事务。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努力为我校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第七条遵守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生工作部(处)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管理制度。

第八条增强同校内其它相关团体的联系,加强同其它各高等院校有关团体的交流,增进友谊与合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自管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权益部、生活部、学习部、素质拓展部和楼委部。

第十条自管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各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一到两人。

第十一条自管会的成员,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普通学生、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担任。成员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采取院(系)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则。自管会成员是学生干部的组成部分,享受学生干部的待遇。在一年内工作出色者,以此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章 部门简介

第十二条办公室

(一)办公室是整个自管会指挥中枢,积极配合协调自管会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二)对内,负责自管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监督实施,以及协调各部共同开展工作。主要包括对自管会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电脑录入工作,建立档案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建各种台帐,分类归档,内容包括自管会的各项活动,每次会议记录,学校的各种文件夹、自管会成员工作情况及公寓卫生检查评比情况等,对自管会存在问题和更好的运转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对外,加强同校内相关团体的联系合作,以及高校间同类组织的联谊。

第十三条宣传部

(一)宣传部是校自管会的一个新闻传播媒介、对外宣传窗口,是自管会的喉舌,是学校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和纽带。

(二)主要负责学校学生公寓事务的宣传以及同学思想动态和院(系)学生公寓动态等相关信息的收集与反馈工作;宣传方式为横幅、海报、宣传单、校内外电台广播等。

(三)负责自管会的《沧浪报》的发行和活动的宣传,追踪报道公寓最新动态,宣传表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等。

(四)策划公寓学生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提升寝室文化品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扩大自管会的影响力。

第十四条权益部

(一)权益部把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作为基本职责,本着“维护学生,保障学生利益”宗旨,专门受理在校同学在校园生活、学习中所涉及的权益投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二)帮助解决同学在生活、住宿等方面的问题,并发掘其存在的潜在问题,力争进一步改善学生生活学习环境。

(三)监督伤害同学权益的违纪现象,并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与处理。加强同各楼长、楼层长紧密结合,解决同学们出现的各种住宿问题。

第十五条生活部

(一)生活部主要负责全体同学在寝室的生活秩序、学习纪律、寝室卫生以及公寓生活

的方方面面。关心同学的生活情况,尤其是困难同学和外地同学,对同学中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及时了解掌握,并反馈给相关老师。

(二)负责制止公寓区的不文明现象,维护公寓区的安全,维持公寓区的秩序;对安全方面的知识加强宣传,共同维护公寓安全;对寝室内的私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的要进行规劝,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寝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寓辅导员处理。

第十六条学习部

(一)主要负责自管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网络建设,倡导文明网络生活,协助加强公寓网络建设,抵制网络恶习,将网络建设和学风建设形成有机的统一体。

(二)负责自管会的网络主页建设、信息发布、内容更新与维护,及时上传自管会有关活动内容与会议精神,不断创新完善网页功能

(三)开展各类科研、文艺等专题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寝室学习氛围,打造学习型寝室。

(四)公正透明的评审征文,向网站、《沧浪报》等煤体提供部分稿件。

(五)全面推进公寓区的信息化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校园网络文化。配合校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网的监督与维护,配合开展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与交流。

第十七条素质拓展部

(一)以素质拓展为目标,主要负责为综合能力的拓展和全面素质的提高提供平台,负责发掘培养文艺人才,积极调动会内成员的兴趣爱好,创建有品位的寝室文化。

(二)适时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增强自管会自身凝聚力和对外影响力。

(三)负责自管会与校外企业,绍兴的其他高校,校内的学生团体等联系与交流,为自管会自我发展、学生的对外实践提供信息服务和人员支持。

第十八条楼委部

(一)作为联系学校和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协助学校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积极收集、整理、反映同学的建议和要求,着力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

(二)带领同学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违纪者要劝导、说服和制止,并进行登记。

(三)通过组织公寓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丰富同学的精神生活。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自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第二十条自管会成员要协调公寓办辅导员、楼管员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已、不计较个人得失、多作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十一条自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自管会主任有权指导自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自管会副主任也有权对自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正、副主任对自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公寓办老师讨论决定;各部工作由部长负责,对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任。

第二十二条自管会成员必须对各部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第二十三条自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已,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自管会工作。

第二十四条自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相互协调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第二十五条自管会应定期如开例会,以交流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处罚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自管会每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月如开一次全委会,由主任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自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二十六条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应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

第二十七条每一学期对自管会进行一次总考核,由自管会组织自评,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干事、优秀大学生、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上报学校酌情处理。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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